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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scription
内容简介
感情、健康與金錢都類似, 你不該急著去獲得,而是要經年累月的平衡。 婚姻與家庭是社會中重要的基石, 但往往發現最親近的人可能帶來更深的傷害。 如何與伴侶、家人相處,是一生都必須面對的課題。 本書主題根據民法中的家事法,是每個人都可能遇到的人生法律難題, 呂律師將用他最擅長的方式,寫出人人有感易懂並深思的一本生活法律書。 愛,不該以任何暴力與控制的形式存在 當關係尚未破裂,我們該如何在陷入困境中,更有智慧的面對伴侶、家人之間相處的難題。 本書有關於婚姻、親情、財產對應的法律問題共30大篇, 每篇從故事、呂律師觀點到OA答問,這些問題也有可能是你將面對的問題。 那些被網友們喻為「家庭鬼故事」的家庭關係百態, 請看從呂律師的視角如何解讀這些家庭與婚姻中可能遇到的法律問題。 【關於婚姻,呂律師說】 * 面對婚姻的困境,可以不必忍受,困難的點在於要不要決定改變。 * 婚姻的本質是信任,騙得到的人,都是最相信你的人。擔心錢會被分走,那就乾脆不要結婚,其實也是一種選擇。 * 在離婚訴訟裡,並不是先提離婚就先贏。什麼是贏?當然是得到你要的東西才叫做贏。 * 時間到了,所以要結婚,時間到了,也會想離婚。 ★ 這些法律你要懂→ 侵害配偶權、剩餘財產分配、免除分配額、家庭生活費用、保護令、離婚協議…… 【關於親情,呂律師說】 * 這個世界裡,沒有天生的父愛或母愛,因為不是每個人都適合當父母。你不必體諒這一點,但是你得體會這件事。 * 人跟人之間,不會有無緣無故地愛與恨,不要被血緣綁架了自己。特別是談到錢的時候,優先照顧自己才是真的。為了別人,毀了自己,一點也不值得。 * 跟家人的物質界線,永遠都是在自己能力範圍內,給予家人「即使不還也不會犧牲自己生活品質」的錢,超過這個限度,不能給也不該給。 * 久病床前無孝子,並不是罵人的話,而是血淋淋的事實,這種責任真的太累,不是一般人可以承受的。 ★ 這些法律你要懂→ 監護權、扶養義務、改姓、探視權、借名登記、跟蹤防制、監護宣告、撤銷贈與…… 【關於財產,呂律師說】 * 感情、健康與金錢都類似,你不該急著去獲得,而是要經年累月的平衡。 * 人生最怕的不是死,而是沒死,但不能由自己決定事情 * 許多人在爭取遺產,要的並不是錢,而是愛。 * 遺產沒有公平可言,因為在遺產之前,叫做親情。 * 錢這種東西,沒用完的叫做遺產,用完的叫做財產。 ★ 這些法律你要懂→ 遺產分配、拋棄繼承、自書遺囑、特留分、分割遺產、偽造、侵占、意定監護…… 本書特色 1. 人人都需要一本了解自身權益、不讓家庭失和的生活法律書。 2. 從故事到呂律師法律觀點,再到QA法律問答,多重呈現各種婚姻家事難題。
呂秋遠 律師工作面對了大部分人生活中所不想直視的難題或難堪,因此一直把寫作當成出口,不僅療癒自己,也鼓舞了大家。這些人從10歲到70歲不等,當中有許多人透過私訊詢問律師,除了借重其法律專業外,也非常倚賴他的心靈啟發。在他強悍的外表下有顆柔軟的心,捨不得看人掉眼淚。他總說:「真正的強悍,是隱藏在溫柔之中的。」《噬罪人》《噬罪人2:試煉》的出版,引起各界注意,榮登暢銷書作家的行列。2016年發表首部長篇小說《星光》後,也令人再度驚豔於律師的創作能量。 2014年《噬罪人》入選文化部《Books From Taiwan》。2017年《星光》入選文化部「年度推薦改編劇本書」 作品:《預見熟年後的自己:老後自在的生活法律》《最後的審判》《孩子,我聽你說》《請問呂律師:關於愛和婚姻的練習題》《星光》《噬罪人》《噬罪人2:試煉》 FB:搜尋關鍵字「呂秋遠」
目录
一、好聚好散的婚姻 1 退休禮物 離婚以外的另一種選擇:卒婚 聊天室/結婚這麼多年,你還有夢想嗎? QA/卒婚或離婚該有什麼準備? 2 相愛的運氣 再試一次?離婚後的再婚 聊天室/ 熟年再婚 QA/ 再婚有哪些考量? 3 最大的復仇 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 聊天室/ 離婚的財產問題 QA/ 侵害配偶權的訴訟 4 安全感 剩餘財產分配的酌減請求權 聊天室/ 剩餘財產分配之酌減權 QA/ 我可以拿到他的財產嗎? 5 從惡夢中醒來 家庭生活費用 聊天室/ 家庭生活費用 QA/ 如何面對遊手好閒的另一半? 6 手裡的驗傷單 保護令 聊天室/ 聲請保護令 QA/ 面對家庭暴力,可以做什麼? 7 過年的味道 沒有孩子出生的未來 聊天室/ 低出生率 QA/ 懷孕的女人很難搞? 8 我會陪你 離婚了,孩子會怎麼想? 聊天室/ 別讓孩子照顧你的情緒 QA/ 夫妻間的家事問題 9 假日夫妻 我們不離婚,但婚內分居 聊天室/ 長期分居的問題 QA/ 誰該放棄工作? 10 離婚無效 已到戶政事務所登記,離婚還會無效? 聊天室/ 離婚或結婚無效 QA/ 如何面對離婚無效? 二、我的家人真可愛 1 放棄監護權的父親 家人們的相互扶養義務 聊天室/ 扶養義務之一 QA/ 不是每個人都適合當媽媽 2 母親節 我有扶養爸媽的義務嗎? 聊天室/ 扶養義務之二 QA/ 如何拒絕從不養家的父親來要錢? 3 我想好好活下去 免除扶養義務與改姓問題 聊天室/ 免除扶養義務與改姓 QA/ 為什麼我要養一個不愛我的人? 4 孩子的意願 監護權歸屬 聊天室/ 搶小孩?還是搶自己的尊嚴? QA/ 如何不讓前夫行使孩子的監護權? 5 我要看孩子 難解的探視權 聊天室/ 關於探視權 QA/ 未婚媽媽如何保護自己與孩子的權利? 6 我的媳婦難相處! 婆媳問題 聊天室/ 婆婆們該注意的十個提醒 QA/ 給媳婦的十點開示 7 月圓人團圓 親情勒索 聊天室/ 關於親情勒索 QA/ 該如何面對媽媽的情緒勒索? 8 想像中的情人 保護令的姊妹品:跟蹤騷擾防制令 聊天室/ 關於保護機制 QA/ 未來如何用跟蹤騷擾防制法保護自已? 9 承諾 失智與老年照護 聊天室/ 關於照顧者與被照顧者 QA/ 該如何在工作與照顧父母之間二選一? 10 我的房子 借名登記與撤銷贈與 聊天室/ 兩則不同對象的自白 QA/ 贈與及撤銷贈與 三、是財產還是遺產? 1 心碎魂斷的父親 老年對於遺產的基本態度 聊天室/ 關於遺產的十大熟年態度 QA/ 我可以和兒子媳婦住一起嗎? 2 以後都是你們的 子女對於遺產的基本態度 聊天室/ 關於遺產的思考 QA/ 媽媽要我拋棄繼承 3 局外人 性別與繼承的關係及拋棄繼承 聊天室/ 關於遺產的四堂課 QA/ 女兒和兒子平分家產有不妥嗎? 4 以死明志的妻子 離婚與遺產的規劃 聊天室/ 婚姻與遺囑 QA/ 房屋是否登記兒子名下? 5 女朋友男朋友 姻親關係的遺產問題:媳婦、女婿 聊天室/ 女人別為難女人 QA/ 我有婆媳與財產的問題 6 愛要怎麼說出口 遺囑與態度 聊天室/ 立遺囑要思考的事 QA/ 該為好賭的母親背債嗎? 7 長子的逆襲 特留分、拋棄繼承、分割遺產 聊天室/ 有爭議的遺囑 QA/ 父親再娶後的遺產與負債該如何處理? 8 長輩的選擇 遺產處理的刑法問題:偽造、侵占 聊天室/ 關於情緒勒索的十大金句 QA/ 哥哥領光了過世母親的錢,怎麼辦? 9 只想一個人 單身或頂客族的規劃 聊天室/ 獨身該注意的事情 QA/ 給頂客族的十個建議 10 最親近的人 同性婚姻與意定監護 聊天室/ 關於同志婚姻 QA/ 同性的遺囑與意定監護
序/导读
作者序 要放下,才能擁有 即使已經處理過了成千以上的家事案件,每次在面對當事人時,不論是委託人或是對造,都會忍不住浮現一個念頭:「你們到底是如何走到這裡的?」他們不就是當初覺得彼此相愛,決定要廝守終身,才會決定結婚?即便兩個人根本在一開始就是奉子成婚、抑或是被激情沖昏頭,也總有短暫的一剎那覺得對方是適合結婚的對象,否則怎麼能走過這麼多繁瑣的程序、歷經這麼多的過程折磨,還是決定要去戶政事務所登記?不論是瞬間覺得對方就是那個對的人,或是相處了一陣子,突然發現「結緣不合,比是怨家,故來相對。妻則一言十口,夫則反目生嫌,似貓鼠相憎,如狼羊一處。」總是令人覺得唏噓。所以才會有這種說法,「人生有三次投胎,第一次是出生,第二次是結婚,第三次是離婚。」投胎,不總是幸福的,結婚與離婚更是如此。所以,在疫情期間,既然不能開庭,索性把過去處理家事案件的心得撰寫整理成書,談談家事法律中的生老病死。 這本書主要談及的內容,以台灣民法中的親屬、繼承編為主體,但是如果只是談法律,未免就太過枯燥。法律與社會現象有連動性,而台灣諸多的家事法律問題,大概就是許多的傳統思維、社會價值觀所交錯堆積而成。例如對性別平權的落實、重男輕女的想法等等,這些思維與價值觀,在過去的時代裡,可能引起的爭議不大,反正我們都是這樣過來的。但是隨著思想交鋒越來越普遍,原本不被質疑的許多觀念就會交錯影響到法律的變遷,乃至於法院審判的結果。因此,這本書裡也希望可以論及到某些傳統不當的觀念,而且試圖找出某些社會現象的歸因,例如少子化現象、跟蹤騷擾入刑法等。身為作者,期望這本書可以帶給讀者的不只是法律,而是法律之後所隱含的人性,以及未來可以嘗試調整的方向。 某些喜劇,長久看來是悲劇;某些悲劇,拉長時間看卻是喜劇。在司法工作裡,律師能夠看到的喜劇與悲劇非常多,經常得去體會與閱讀當事人最落魄、不堪的故事。希望這本書,能讓讀者理解人性中的複雜與無奈,幸福,不是追求就能取得,更多時候,是要放下,才能擁有。
文章试读
1.【已到戶政事務所登記,離婚還會無效?】 離婚無效 當年的離婚協議書,男方同意把孩子的監護權給她, 也同意不要對她名下的財產主張分配,但現在似乎要全部重來? 她不知道為什麼會收到法院的通知,她跟這個男人,不是已經沒有關係了嗎?明明當時簽署離婚協議書以後,立刻就到戶政事務所登記離婚,怎麼會在開庭通知上的案由有這幾個斗大的字「離婚無效」。這是什麼意思?他們的離婚是無效的?那麼,戶政事務所的登記又算是什麼?她現在有幸福的家庭,也跟現任先生有了孩子,他到底想怎樣? 她懷著忐忑不安的心情到了法院,她前夫帶著一個律師,像是要生吞活剝她一樣。在法院外的座位上,「疑似」是當時的證人,她之所以只能認為「疑似」,是因為她在離婚簽字當時,根本沒看過這兩個證人。剛剛法院的通譯有點呼證人姓名,看來就是他們沒錯。不過,她其實不知道,法院傳喚他們來幹嘛,明明就在離婚協議書上簽了字,不是嗎? 「證人,請坐在證人席上,我們希望你可以作證說明,當時你簽字的狀況。」法官說。經過了具結擔保不會作偽證的程序,法官請他們開始陳述。 「我不認識他們兩人,我是徵信社的員工,那天早上,公司指派我到便利商店,去協助一場離婚,當離婚證人。我大概在早上十點到,只看到一位先生,就是現在坐在對面的先生,但是我沒有看到坐在另一邊的這位小姐。先生拿了一份協議書給我,我就跟我同事在上面簽字,結束以後,我跟我同事拿了一萬元,這就是整個簽字的過程。」證人說。雖然是隔離訊問,另一名證人的陳述也跟這一名證人的說法差不多。 「被告,請問你見過這兩個人嗎?」法官問。 「報告法官,沒有。」她說。「我根本不認識這兩個人,但是他們有在協議書上簽字啊!而且我們都已經去登記了,怎麼會無效?」 「離婚證人,根據民法規定,必須親見親聞離婚這件事,也就是必須要跟離婚雙方當事人都確認過離婚的意思,不是簽字就算了。如果你沒見過這兩個人,他們就不會跟你確認過離婚真意,這樣的離婚,當然無效。」法官無奈地說。 「可是,我都已經結婚了,那該怎麼辦?難道要我有兩個老公嗎?我不要再跟他一起了。」她非常生氣,可是對於這樣的情況,也無可奈何。 「等等,所以你已經再婚了?」法官低頭翻了一下卷宗。「那麼,根據法律規定,因為你們看來都是善意無過失,所以前婚消滅、後婚還是有效,你還是只有現在的先生,不會跟你前夫有婚姻關係。」 「我聽不懂。」她困惑地說。「所以,即使離婚無效,因為我已經再婚,我跟他的婚姻還是消滅。那麼,他提出這個訴訟做什麼?」 法官嘆了一口氣說:「我知道,但是你得要自己問他。」 對方的律師露出一抹微笑。「我就坦白告訴你,我們會在之後,提出酌定監護權與剩餘財產分配的訴訟。」 「為什麼?!」她驚呼,因為當年的離婚協議書,男方同意把孩子的監護權給她,也同意不要對她名下的財產主張分配,但現在似乎要全部重來?她以驚恐的眼光看著法官,向他求助,但法官也只是回應同情的眼光,跟她說,「根據法律規定,一旦先前的離婚無效,確實當時的條件就得全部重來一遍。」 她聽到這句話,頓時覺得天旋地轉...... 呂律師聊天室:離婚或結婚無效 離婚或結婚無效,是許多人不知道,但卻是非常嚴重的議題。原因就在於,婚姻是一種法律上的要式行為,一旦違反要式行為的規定,依法就是無效。而無效的戶政登記,只要有法院判決就會被除去,並不會因為已經在戶政事務所登記而產生往後的效力。那麼,要式的「式」,究竟是什麼?從二○○八年五月二十三日以後,結婚一律改為書面、有兩個證人見證,並且去戶政事務所登記結婚才合法。可是在那天以前,只要舉辦公開儀式,不必然要登記,都會符合法定結婚要件。至於離婚,一樣是書面、有兩個證人見證,並且去戶政事務所登記離婚。 看起來不難嗎?書面與登記,大家都會做,因為戶政事務所的人員一定會要求看到協議書,況且,如果有小孩,離婚還得約定未成年子女監護權,這個條件要漏掉,確實不容易。重點就在於證人,許多人在見證人的部分,完全便宜行事,不顧法律規定,這就會造成離婚無效。因為法律規定,證人必須「親見親聞」雙方離婚的真正意思。是以,即便證人簽了名,只要證人沒有跟雙方確認離婚真意,在結婚或離婚的法定程序上,也是證人失格,不是有效的結婚或離婚程序,這時候就會有結婚或離婚無效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