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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scription
内容简介
本書為有限公司採用的實際章程示範本,中英對照,為公司董事及股東必備的法律參考工具書。
黃士春 為國際英中/中英法律翻譯師,也是馬來西亞唯一的中文法律翻譯及出版人,親自翻譯及出版27本馬來西亞法律/令,列為《馬來西亞中文法律翻譯叢書》,由他創立及主持的《信雅達法律翻譯出版社》獨家出版及發行。 黃士春早年出身報界,專法庭案件報導,因感華人社會嚴重缺乏中文法律參考書,為提升華人社會對法律的認識,毅然離開報界,全職從事英文法律的中譯及出版工作;較後,通過公開招考,出任美國政府法律翻譯師八年,專門從事中國法律的英譯。回國後,繼續這項普及法律的工作。
目录
組織章程 第1條 公司名稱 第2條 公司辦事處 第3條 公司宗旨 第4條 有限承擔 第5條 條公司資本 第6條 增減資本 組織規章 A表 第1條 不包括A表 釋義 第2條 定義 私人公司 第3條 私人公司的限制 股份 第4條 股份由董事會控制 第5條 佣金 第6條 信託不受承認 第7條 股份證書的發出 第8條 發出新證書以取代破損、遺失或毀壞的證書 留置權 第9條 本公司擁有最高留置權 第10條 以出售執行留置權 第11條 證據 第12條 售股所得的施用 第13條 股東無權享受股息或參加表決,除非已繳付徵召股本 徵召股本 第14條 董事會可發出徵召 第15條 徵召 第16條 聯合持有人 第17條 未繳清的徵召 第18條 自動徵召 第19條 徵召的繳付 第20條 徵召的預付 股份的轉讓 第21條 以書面轉讓 第22條 轉讓人的權利 第23條 董事會可以拒絕轉讓的註冊 第24條 轉讓的收費 第25條 註冊的停止 相傳股份 第26條 相傳 第27條 有權收取及解除股息的人士 股份的充公 第28條 繳付徵召的通知 第29條 通知書的形式 第30條 股份的充公 第31條 充公的通知 第32條 董事會可准于贖回受充公股份 第33條 受充公股份可被出售或重新分配 第34條 雖受充公,仍需繳付積欠款額 第35條 股份的充公了結對本公司的利益及索償 第36條 充分的證據及出售的有效性 股份轉為股券 第37條 股份轉為股券及重新轉換 資本的改變 第38條 增加資本的權力 第39條 本公司可以某些途徑改變資本 第40條 資本的削減 股權類別的調整 第41條 股東權利的調整 股東大會 第42條 特別股東大會 第43條 討論特別議決案的開會通知書 第44條 特別事務 第45條 由全體股東簽名的書面議決案為有效 股東大會程序 第46條 法定人數 第47條 當未足法定人數時 第48條 股東大會主席 第49條 展延股東大會的權力 第50條 如何在會議上決定問題 第51條 以投票表決 第52條 主席有取決權 股東的表決 第53條 表決權 第54條 聯合持有人 第55條 心智不健全股東 第56條 未繳付徵召股本者不得參加表決 第57條 依據主席訓令進行表決 第58條 委託書必須為書面 第59條 委託書表格 第60條 委託代表的委託書必須備案 第61條 授權的取消 董事的委任等 第62條 首任董事 第63條 董事的退任 第64條 被選連任的資格 第65條 董事退任的決定 第66條 空缺的填補 第67條 董事人數的增減 第68條 偶發的空缺或額外的委任 第69條 董事的撤職 第70條 董事的薪酬 第71條 董事的資格 第72條 某些情況下董事職位的懸空 董事會的權力與職責 第73條 本公司的普通權力賦予董事會 第74條 董事會借款及發出債券的權力 第75條 分行名冊 第76條 董事會可以委任代理人 第77條 可讓渡票據的執行及對付款的收據 第78條 會議記錄由主席簽署後成為結論性證據 董事會議程序 第79條 董事會議 第80條 問題的決定 第81條 表決權的限制 第82條 交替董事的委任 第83條 法定人數 第84條 人數減至少過法定人數時 第85條 主席 第86條 委員會 第87條 委員會主席 第88條 委員會會議 第89條 委任出現問題時所作行動的有效性 第90條 由各董事簽署的書面議決案為有效 董事經理 第91條 董事經理的委任 第92條 董事經理的薪酬 第93條 董事經理的權力 交替董事 第94條 交替董事的委任 秘書 第95條 秘書 印章 第96條 印章的保管及使用 賬目 第97條 必須保持賬目 股息及儲備金 第98條 股息的宣佈 第99條 中期股息 第100條 未付出的股息無利息 第101條 股息的分發 第102條 平等分發股息 第103條 可扣減債務 第104條 物資股息 第105條 以郵寄分發及解除 盈利的資本化 第106條 資本化的權力 第107條 資本化決議的效力 通知書 第108條 如何遞交通知書給股東 第109條 致給聯合持有人的通知書 第110條 致給因相傳而有權利人士的通知書 第111條 有權接收通知書的人士 收盤 第112條 以物資分發資產 補償 第113條 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