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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兵那年,他在網路上寫了一部小說,因緣際會,就這麼踏入了平面出版,就這麼莫名所以地大紅特紅,簽名會一場一場地辦,慶功宴一場一場地開,演講、電影、音樂創作等各種邀約不斷,更有著大大小小數不盡的採訪。 人人都說他是最會寫感覺的網路寫手,大家都盛讚他是網路暢銷不敗天王,每個人都笑稱他是出版界的搖錢樹;許多人模仿他、對他感到好奇,為什麼他這麼擅長窺伺愛情、描繪愛情,只是這一切,對他而言,也是一個難以說明與解釋的問題。 然後,某一天,在接受一家雜誌採訪時,他開始說起了自己的創作歷程、說起了關於自己這三十年來的生命,說起了心裡面那……「更上一層樓的寂寞」。 藤井樹年度代表作,一本最接近創作者內心深處的真實剖繪,藉由這部作品,讓讀者看見一個創作者人前的意氣風發,人後孤獨創作時的寂寞心靈。
藤井樹,本名吳子雲,他喜歡別人叫他吳子雲,而不是藤井樹。 處女座,O型,身高應該不會再增加,但體重非常需要增加,最愛的城市是高雄市,最想去的城市是西雅圖,曼徹斯特和洛杉磯。 認為文字是除了電影以外最大的力量,因為還沒有機會深入電影幕後,所以停留在文字的世界等待與電影相遇的機會。 最喜歡的影星是勞勃迪尼洛,梅爾吉伯遜,喬治克隆尼和布萊德彼特,認為全世界最美的女性是珍妮佛康納莉和侯佩岑,而自己最愛的女人是母親。 如果你問他:「那妻子不會是你的最愛嗎?」 他會回答你:「等到出現了再來談愛還不遲。」 他沒有最喜歡的作家,因為他認為所有的作家都是前輩,硬是要挑幾個來喜歡是一種不敬,因此所有的作家都是好作家。 兩千年開始至今共出版了八本書,是網路小說史上第一個為自己的作品寫歌,第一個為自己的作品製作動畫,也是第一個將網路小說分成上下兩部完成的人。 著有《我們不結婚,好嗎》、《貓空愛情故事》、《這是我的答案》、《有個女孩叫Feeling》、《聽笨金魚唱歌》、《從開始到現在》、《B棟11樓》、《這城市》、《十年的你》、《學伴蘇菲亞》。 他的願望是,在死之前,能夠留下至少一部最愛的小說,一部電視劇,一部電影給這個世界。
PREFACE/READING GUIDANCE
《寂寞之歌,唱出我的寂寞》 在動手寫《寂寞之歌》時,我就有預感,這將不會是「藤井樹」的作品。 而是「吳子雲」的。 不過,請不要誤會。我並不是故意要把這兩者作切割,畫出一條楚河漢界來代表這兩個名字分屬於不同人。因為那都是我自己。 我在心裡將它定義為「吳子雲」的作品,是因為它寫了很多「吳子雲」,而「藤井樹」是一個大家更熟悉的名字。 寫《寂寞之歌》的過程中,我一直被兩個強烈的情緒包圍著。一個是「惶恐」,一個是「喜悅」。 惶恐的是我從不曾寫過這麼多的自己。我曾在之前的某些訪問及作品當中透露過,一個創作者要把自己的某些秘密在書裡面公開,需要很大的勇氣。因為我並不具備那樣的膽量,所以「自己」一直鮮少出現在作品裡。雖然偶爾會在作品的某個部份「客串」演出,但那也只是極少的戲份,對我來說,那些戲份是安全的。 所以,《寂寞之歌》裡面的「自己」,已經變成了主角,我在說服自己把「那些秘密」寫下去這件事情上面花了很多時間。曾經一度想再換個名字來代替《寂寞之歌》裡面的吳子雲,但我似乎有了某種程度的覺悟,再怎麼換名字,那個吳子雲已經再也藏不住了。 所以,我的惶恐很多,我擔心著自己會被眼尖的以及心細的讀者看穿我的內心,那是一塊人跡罕至的領土,過去不曾開放觀光,只屬於我自己。 但在惶恐一寸一寸地侵蝕我的當際,我心裡卻感覺到滿滿的喜悅。這會不會是一種變態呢? 我為著自己終於可以拿出過去沒有的勇氣來寫《寂寞之歌》而感到興奮,像是把自己從心裡搬到另一個國家一樣,那種新鮮感十分地活躍,甚至我感覺到台北的早晨那第一道陽光有普羅旺斯的溫暖。 隨著從事創作工作的年資漸老,發覺自己筆下的每一個觸動開始有了時光的皺紋,偶爾我會讀著自己剛從鍵盤打出來的那一排文字,卻感到奇怪地問自己:「這....哪個傢伙寫的啊?」這樣的變化讓我不知道如何是好,畢竟,這難以被我過去習慣的筆跡給認同,更難以讓習慣過去的我的讀者認同。 「藤井樹變了。」這是這一兩年來,大家給我最多的評語。我聽在耳裡,感觸很深。我不禁思著,我的變化,是不是與過去的我形成了一股不搭調的洪流呢? 但是,長大這件事情是我們無法控制的,因為我們被時間恐嚇著必須前進。沒有人能越活越回去,除非你選擇了墮落再墮落。 而我並不是墮落的,於是時間很公平的帶著我跟其他人一起前進。而我的變化,或許也是時間惹得禍吧。 在決定把《寂寞之歌》付梓的當下,我坐在自己的車上,車流停滯在建國北路的某個路口處,音響裡是我習慣的電影配樂,雙手握在我習慣的方向盤,而我心裡卻在思考著我不習慣的迴路。 「會不會,有人無法接受呢?」出了不少書的我,竟然會在創作工作邁入第七年的時候,問自己這麼一個難以得到解答的問題。過去從不曾為了作品能不能被接受的問題給自己帶來困擾,而今卻讓我皺眉索思地浪費了大約五個紅綠燈的時間。 難道,這樣的工作,也有七年之癢嗎?又如果我真的發癢,那麼我的出軌對象又是什麼呢?但我很虔誠地摸著自己的良心對著自己說,我怎麼出軌呢?創作之路已經是我的最愛了。 我的皺眉索思並沒有任何答案產生,我看了看後照鏡,剛剛那些瑣細又繁雜的思緒並沒有給我帶來幾根白頭髮,還好。我心裡依然有個一定庫存量的青春的。 好吧。我決定放過自己了。 既然我無法逃過時間的帶領,那麼,逐漸老去也只能是唯一的選擇。若我的變化代表著一種老化現象,那大家陪我一起老吧。 只是,不需要擔心你外在的變化,那長不了皺紋,也添不了白髮的。 那只會在你心裡,留下更深刻的痕跡罷了。 吳子雲 2006/08/28 於高雄橙色九月咖啡館
CONTENT PREVIEW OF THE BOOK
01 ※ 訪問之初 攝影記者魏先生背著腳架和黑色的打光傘, 像顆衛星似地在我的四周繞來繞去的走著。 下午三點,高雄的陽光充沛, 魏先生邊架設腳架邊對我說,這種攝光非常理想, 照片拍起來的效果會非常好。 我問:「那我該站哪裡呢?」 他說:「隨意站,想看哪裡就看哪裡,我會自己抓拍。」 我說:「我不是職業的模特兒,我只會呆立著。」 他回說:「沒關係,我就是希望你不是職業模特兒。」 喀喳喀喳的快門聲一直灌進我的耳朵, 我感覺臉上有著不自然的笑容, 我企圖在四周的樹梢間找尋焦點來轉移注意力, 即使是一隻麻雀也好。 這時,文字記者王小姐問了一句: 「為什麼你要寫寂寞之歌呢?」 我知道她是要幫助我在鏡頭前面更自然一些。 我說:「如果妳是在我寫之前問我,那麼我說回答妳, 寫它是為了更上一層樓的創作。」 然後我點了一根煙,吸了一口之後,看著煙在空氣中散開。 「但現在,我會說,會寫寂寞之歌,是因為心裡面那....更上一層樓的寂寞。」 王小姐繼續追問:「什麼是更上一層樓的寂寞?」 我看了王小姐一眼,然後只是笑了一笑。 《寂寞之歌》,是一部大約十萬字的小說。我在1999年開始動筆寫《寂寞之歌》,大概花了五年又四個月的時間完成。以一部僅僅十萬字的小說來說,五年又四個月其實是一段太長的時間。對,確實是太長了。 當時,我只是個剛入伍的年輕人,大學剛畢業的青澀與天真很快地被軍旅生涯的粗暴蠻橫莫名其妙給磨耗殆盡。 我用「青春死在唱歌答數的回聲中」來哀悼我曾經擁有過的單純。 在整部小說的前五分之一,我把大部份的篇幅用來描述我的青春。我今年三十歲,我用了約兩萬字的長度寫完我從零歲到十五歲的生命。當然,長記憶之前的歲月我是不可能有印象的。所以,我的家人變成了我的時光機,他們你一句我一句的回憶並且討論著我的過去。 從我開始長記憶之後我就一直被家人告知(或說是提醒也可以),我是一個沒有爸爸著長大的孩子。嚴格說來,我在襁褓時期而且還未滿七個月,也就是連學坐的時期都還沒到的時候,我的爸媽就協議離婚了。 結婚時,他們的婚禮與婚席都舉辦在高雄,因為家人大都在高雄的關係。當時爸爸在金山的核能發電廠工作,所以和媽媽結婚後,他很快地就離開了高雄。 我一直在懷疑我是一張車票(也就是媽媽先有了我才決定跟爸爸結婚),不過沒有人證實,我也不太敢問長輩們。我會懷疑爸爸是先上車後補票的原因其實很簡單,因為長大後看過了爸爸的照片,我一直不能相信他這種壞人臉的男人能娶到我媽媽這等美女。難不成媽媽當時眼睛有嚴重的毛病? 當然,這麼說自己的父母或許是大不敬,但我並沒有不尊敬的意思。純粹是形容我媽媽的美麗,以及我爸爸的......嗯,壞人臉。其實媽媽的樣子,不管是以現在的標準或是以三十年前的標準來評論,都是「正妹」級。 同學到我家看到我媽媽以及她以前年輕的照片都會說,「伯母真是個美人。」,「伯母年輕的時候絕對是個正妹!」 有這樣的媽媽,我應該很開心。至少我是媽媽生的,我會遺傳到她的水準。 但其實沒有,我小時候的鄰居跟我說:「你跟你爸爸簡直一個模子印出來的!」我差點沒做顆炸彈把鄰居家給爆了。 我出生在一個不富裕的家庭,媽媽因為懷了我的關係辭去了工作。我出生之後三個月,她跟外婆說要帶著我去搭車到金山找我爸爸,但其實媽媽身上的錢只夠搭到台南縣的北部,也就是現在的麻豆鎮。 聽媽媽說,她背著我,拎著我的嬰兒用品(其實也只有奶瓶跟尿布,當時的尿布是手洗的。),走上中山高速公路。幾個小時後被高速公路警察趕下交流道,她又沿著中山高底下繼續走,走到沒路了再走上交流道,然後又被交通警察趕下交流道,就這樣一直循環,直到第一個晚上向高速公路收費站旁邊的公路警察請求幫助,在公路警局的分隊裡要到一間可以睡覺的房間。 第一天,媽媽走了大概有十個小時。 第二天,公路警察把我跟媽媽送到交流道下,媽媽繼續沿著中山高底下走,見到交流道就上去,然後又被趕下交流道,就這樣循環。直到第二天晚上,媽媽在高速公路警察局出名了,第二天就有賓士的警車載我們到休息站去,還有便當可以吃。 接下來,每天都有警察送便當給媽媽,但礙於規定又必須把媽媽請下高速公路,晚上一到,媽媽就走上高速公路,然後就會有警察載我們到休息站。 這一走,媽媽一共走了五天,從麻豆到基隆的高速公路起點。 我第一次聽到媽媽告訴我這段過去的時候,我的下巴沒有離開過地上。我不知道像她這麼一個柔弱女子,背著一個像豬的孩子(我出生時是4002公克,巨嬰一枚),要從台灣南「走」到台灣北,到底是需要多大的勇氣? 「媽,妳真的用走的到基隆?」當時,我驚訝的問著。 「大部份都用走的,警察載的路程都不長。」媽媽說,用著她較流利的台語。「到基隆後才打公共電話給你爸爸,要他來帶我們,結果在基隆車站等他等了好幾個小時他才下班。」 後來我問媽媽為什麼堅持到金山去找爸爸。媽媽說,因為家裡沒錢,加工區的工作又辭掉了,外公外婆都還在工作,沒人可以替她帶我,所以她決定到金山跟我爸爸一起生活,她也可以帶著我去應徵幫傭,幫別人洗衣拖地帶小孩。 但是,媽媽在到金山後的兩個月中,漸漸發現爸爸沒有辦法養活媽媽跟我。並不是爸爸在外面養小老婆,也不是他賺的錢不夠多。 而是賭博。 媽媽說,爸爸賭博賭到幾乎不回家,上班的時候就是睡覺。所有的薪水大都輸光,只留了一些給媽媽買菜和我的奶粉。賭到開始欠別人錢的時候,爸爸連班都沒去上了。 「那時候,可以跟你爸爸見面的地方是菜市場的角落,或是很晚很晚的時候,我們住的地方的後面那個小學後門。再過沒多久,討債的人討到家裡來,拿了一張十二萬的借據說你爸爸一共欠了這麼多,我跟你爸爸的夫妻關係,就從那一刻起失效了。」媽媽說。 那時候,我才六個多月大。 媽媽請小姨婆到金山來把我帶回高雄。因為她要留在金山把爸爸的事情處理完,然後辦妥離婚才能離開。 小姨婆說,從基隆往高雄的火車上,我哭了六個多小時,哭累了睡,睡醒了繼續哭,我本來是個不怎麼會哭的嬰兒,怎麼這天會哭這麼慘? 「你可能是感覺到爸媽要分開了,所以才一直哭吧。」小姨婆說。 雖然她的說法太神了,有點無謂的誇張,但以那時的情況來說,我的哭聲或許讓她覺得悲哀吧。 我跟爸爸這麼一分開,就是漫長的六年。再跟爸爸見面的時候,我已經上小學一年級了。我還記得那天是外公到學校來帶走我。他站在我的教室外面,跟班導師說了幾句話,然後班導師就叫我帶著書包跟外公離開。 「要去哪裡啊?阿公?」印象很深刻的,高雄熾熱的中午時分,太陽照射下,腳邊晃漾著短短的影子。我抬頭看著外公,陽光太強閃痛了我的眼睛。 「帶你去找你爸爸。」阿公說。 * 我迷惑著問自己:我第一句話該說什麼呢?嗨,你好啊,爸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