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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馬》一九四九年版本完整正體中文版 保留原始用字★並附表說明、對照 毫不遮掩的惡意比較可怕嗎? 還是,至少用善意掩藏,會比較文明? 《二馬》於一九二九年首次發表,一九三一年首次出版。本書即以一九四九年版本為基礎 ,僅針對明顯錯字或排版錯誤進行修改,最大限度保存這部作品在文字上的特有風格。 《二馬》寫作於老舍赴英講學期間,作者將其見到的種族、文明之間的衝突與進化,僵化與歧視,以詼諧的筆調鋪陳,鮮活地描寫出在帝國殖民主義席捲全球的年代,中國這個古老的文明,在文化上如何與新興帝國衝突;而年輕世代的靈魂,如何在這樣的衝突下找到自己發展、與融合的空間。作品中描寫偽善者的手法尤其辛辣精練: 「伊牧師是個在中國傳過二十多年教的老教師。對於中國事兒,上自伏羲畫卦,下至袁世凱作皇上(他最喜歡聽的一件事),他全知道。除了中國話說不好,簡直的他可以算一本帶著腿的「中國百科全書」。他真愛中國人:半夜睡不著的時候,總是禱告上帝快快的叫中國變成英國的屬國;他含著熱淚告訴上帝:中國人要不叫英國人管起來,這群黃臉黑頭髮的東西,怎麼也升不了天堂!」 作為老舍的早期作品,《二馬》雖然在寫作上尚未完全成熟,但已經成功且傑出地將英式幽默融合入原有的「京味」當中。老舍不但具體刻劃出中國在當時最陳腐的一面,也寫出自己對新中國的憧憬與期待;他寫出帝國殖民主義的歧視,卻也寫出放下成見的可貴。被認為是中國現代長篇小說的佳作之一。 ◎標註相異用字(附對照表)
老舍 老舍(一八九九年-一九六六年)原名舒慶春,字舍予,「老舍」是他的筆名。生於北京,滿洲正紅旗人。中國現代小說、戲劇的代表作家。 老舍幼時家貧,在私塾接受傳統教育啟蒙,後來考取北京師範學校。他在二十世紀的二○年代時曾經擔任過老師、校長等教員職務,也在此時受到五四運動影響,也在此時前往英國講學。在英國講學期間,他閱讀大量的英語文學作品,並開始寫作。他亦曾短暫旅居新加坡,最後回到北京,於大學任教。此時的老舍目睹中國在國民黨北伐、抗日下遭受的艱苦與磨難,創作出《駱駝祥子》《四世同堂》《龍鬚溝》《茶館》等小說、戲劇作品。 然而,雖然老舍曾被共產黨稱為「人民藝術家」,亦曾在作品中頌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成立,擔任過中國作家協會副主席兼書記處書記、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北京市文聯主席等職務,但仍在文革時慘遭迫害,跳太平湖自盡,享年六十七歲。一九七八年時恢復名譽。遺作為《正紅旗下》。
KATA PENGANTAR
前言 我怎樣寫《二馬》 老舍 《二馬》中的細膩處是在《老張的哲學》與《趙子曰》裏找不到的,「張」與「趙」中的潑辣恣肆處從《二馬》以後可是也不多見了。人的思想不必一定隨年紀而往穩健裏走,可是文宇的風格差不多是「晚節漸於詩律細」的。讀與作的經驗增多,形式之美自然在心中添了分量,不管個人願意這樣與否。《二馬》是我在國外的末一部作品:從「作」的方面說,已經有了些經驗;從「讀」的方面說,我不但讀的多了,而且認識了英國當代作家的著作。心理分析與描寫工細是當代文藝的特色;讀了牠們,不會不使我感到自己的粗劣,我開始决定往「細」裏寫。 《二馬》在一開首便把故事最後的一幕提出來,就是這「求細」的證明:先有了結局,自然是對故事的全盤設計已有了個大概,不能再信口開河。可是這還不十分正確;我不僅打算细寫,而且要非常的細,要像康拉德那樣把故事看成一個球,從任何地方起始牠總會滾動的。我本打算把故事的中段放在最前面,而後倒轉囘來補講前文,而後再由這裏接下去講――講馬威逃走以後的事。這樣,篇首的兩節,現在看起來是像尾巴,在原來的計畫中本是「腰眼兒」。爲什麽把腰眼兒變成了尾巴呢?有兩個原因:第一個是我到底不能完全把幽默放下,而另換一個風格,於是由心理的分析又走入了姿態上的取笑,笑出以後便沒法再使文章縈迴逗宕;無論是尾巴吧,還是腰眼吧,放在前面乃全無意義!第二個是時間上的關係:我應在一九二九的六月離開英國,在動身以前必須把這本書寫完寄出去,以免心中老存着塊病。時候到了,我只寫了那麽多,馬威逃走以後的事無論如何也趕不出來了,於是一狠心,就把腰眼當作了尾巴,硬行結束。那麼,《二馬》只是較比的「細」,並非和我的理想一致;到如今我還是沒寫出一部眞正細膩的東西,這或者是天才的限制,沒法勉强吧。 在文字上可是稍稍有了些變動。這不能不感激亡友白滌洲――他死去快一年了!巳經說過,我在「老張」與《趙子曰》裏往往把文言與白話夾裏在一處;文字不一致多少能幫助一些矛盾氣,好使人發笑。滌洲是頭一個指出這一個毛病,而且勸我不要這樣討巧。我當時還不以為然,我寫信給他,說我這是想把文言溶解在白話裏,以提高白話,使白話成爲雅俗共賞的東西。可是不久我就明白過來,利用文言多少是有點偷懶;把文言與白話中容易用的,現成的,都拿過來,而毫不費力的作成公衆講演稿子一類的東西,不是偷懶麽?所謂文藝創作不是兼思想與文字二者而言麽?那麼,在文字方面就必須努力,作出一種簡單的,有力的,可讀的,而且美好的文章,纔算本事。在《二馬》中我開始試驗這個。請看看那些風景的描寫就可以明白了。紅樓夢的言語是多麼漂亮,可是一提到風景便立刻改腔換調而有詩爲證了;我試試看:一個洋車夫用自己的言語能否形容一個晚睛或雪景呢?假如他不能的話,讓我代他來試試。什麽「潺湲」咧,「淒涼」咧,「幽徑」咧,「蕭條」咧……我都不用,而用頂俗淺的字另想主意。設若我這樣形容得出呢,那就是本事,反之則甯可不去描寫。這樣描寫出來,纔是眞覺得了物境之美而由心中說出;用文言拼湊只是修辭而已。論味道,英國菜――就是所謂英法大菜的菜――可以算天下最難吃的了;什麽幾乎都是白水煮或楞燒。可是英國人有個說法――記得好像George Gissing 也這麼說過――英國人烹調術的主旨是不假其他材料的幫助,而是把肉與蔬菜的原味,真正的香味,燒出來。我以爲,用白話著作倒須用這個方法,把白話的眞正香味燒出來;文言中的現成字與辭一時無法一概棄斥,可是用在白話文裏究竟是有些像醬油與味之素什麽的;放上去能使菜的色味俱佳,但不是眞正的原味兒。 在材料方面,不用說,是我在國外四五年中慢慢積蓄下來的。可是像故事中那些人與事全是想像的,幾乎沒有一個人一件事在倫敦見過或發生過。寫這本東西的動機不是由於某人某事的值得一寫,而是在比較中國人與英國人的不同處,所以一切人差不多都代表着些什麽;我不能完全忽略了他們的個性,可是我更注意他們所代表的民族性。因此,《二馬》除了在文字上是沒有多大的成功的。其中的人與事是對我所要比較的那點負責,而比較根本是種類似報告的東西。自然,報告能夠新穎可喜,假若讀者不曉得這些事;但牠的取巧處只是這一點,牠缺乏文藝的偉大與永久性,至好也不過是一種還不討厭的報章文學而已。比較是件容易作的事,連個小孩也能看出洋人鼻子高,頭髮黃;因此也就很難不浮淺。注意在比較,便不能不多取些表面上的差異作資料,而由這些資料裏提出判斷。臉黄的就是野蠻,與頭髮捲着的便文明,都是很容易說出而且說着怪高興的;越是在北平住過一半天的越敢给北平下放話,許多污辱中國的電影,戲劇,與小說,差不多都是僅就表面觀察而後加以主觀的判斷。《二馬》雖然沒這樣壞,可是究竟也算上了這個當。 老馬代表老一派的中國人,小馬代表晚一輩的,誰也能看出這個來。老馬的描寫有相當的成功:雖然他只代表了一種中國人,可是到底他是我所最熟識的;他不能普遍的代表老一輩的中國人,但我最熟識的老人確是他那個樣子。他不好,也不怎麽壞;他對過去的文化負責,所以自尊自傲,對將來他茫然,所以無從努力,也不想努力。他的希望是老年的舒服與有所依靠;若沒有自己子孫,世界是非常孤寂冷酷的。他背後有幾千年的文化,面前只有個兒子。他不大愛思想,因為事事已有了準則。這使他很可愛,也很可恨;很安群,也很無聊。至於小馬,我又失敗了。前者我已經說過,五四運動時我是個旁觀者;在寫《二馬》的時節,正趕上革命軍北伐,我又遠遠的立在一旁,沒機會參加。這兩個大運動,我都立在外面,實在沒有資格去描寫比我小十歲的青年。我們在倫敦的一些朋友天天用針插在地图上:革命軍前進了,我們狂喜;退却了,懊喪。雖然如此,我們的消息只來自新聞報,我們沒親眼看見血與肉的犧牲,沒有聽見槍砲的響聲。更不明白的是國内青年們的思想。那時在國外讀書的,身處異城,自然極愛祖國;再加上看着外國國民如何對國家的事盡職責,也自然使自己想作個好國民,好像一個中國人能像英國人那樣作國民便是最高的理想了。個人的私事,如戀愛,如孝悌,都可以不管,自要能有益於國家,什麼都可以放在一旁。這就是馬威所要代表的。比這再高一點的理想,我還沒想到過。先不用管這個理想高明不高明吧,馬威反正是這個理想的產兒。他是個空的,一點也不像活人。他還有缺點,不盡合我的理想,於是另請出一位李子榮來作補充;所以李子榮更沒勁! 對於英國人,我連半個有人性的也沒寫出來。他們的褊狹的愛國主義决定了他們的罪案,他們所表現的都是偏見與討厭,沒有別的。自然,猛一看過去,他們確是有這種討厭而不自覺的地方,可是稍微再細看一看,他們到底還不這麽狭小。我專注意了他們與國家的關係,而忽略了他們其他的部分。幸而我是用幽默的口氣述說他們,不然他們簡直是羣可憐的半瘋子了。幽默寬恕了他們,正如寬恕了馬家父子,把褊狹與浮淺消解在笑聲中,萬幸! 最危險的地方是那些戀愛的穿插,牠們極容易使《二馬》成爲《留東外史》一類的東西。可是我在一動筆時就留着神,設法使這些地方都成爲揭露人物性格與民族成見的機會,不准戀愛情節自由的展動。這是我很會辦的事,在我的作品中差不多老是把戀愛作爲副筆,而把另一些東西擺在正面。這個辦法的好處是把我從三角四角戀愛小說中救出來,牠的壞處是使我老不敢放胆寫這個人生最大的問題――兩性間的問題。我一方面在思想上失之平凡,另一方面又在題材上不敢摸這個禁果,所以我的作品即使在結構上文字上有可觀,可是總走不上那偉大之路。三角戀愛永不失為好題目,寫得好還是好。像我這樣一碰即走,對打八卦拳倒許是好辦法,對寫小說牠使輕浮,激不起心靈的震顫。 這本書的寫成也差不多費了一年的工夫。寫幾段,我便對朋友們去朗讀,請他們批評,最多的時候是找祝仲謹兄去,他是北平人,自然更能聽出句子的順當與否,和字眼的是否妥當。全篇寫完,我又託酈堃厚兄給看了一遍,他很細心的把錯字都給挑出來。把牠寄出去以後――仍是寄給小說月報――我便向倫敦說了「再見」。 原文收錄自一九四八年,《老牛破車》,晨光本初版。
KANDUNGAN BUKU
1 這段事情現在應從馬威從李子榮那裏走了的那一天往囘倒退一年。 伊牧師是個在中國傳過二十多年教的老教師。對於中國事兒,上自伏羲畫卦,下至袁世凱作皇上,(他最喜歡聽的一件事)他全知道。除了中國話說不好,簡直的他可以算一本帶着腿的「中國百科全書」他眞愛中國人:半夜睡不着的時候,總是禱告上帝快快的叫中國變成英國的屬國;他含着熱涙告訴上帝:中國人要不叫英國人管起來,這羣黄臉黑頭髮的東西,怎麼也升不了天堂! 伊牧師順着牛津大街往東走雖然六十多了,他走得還是飛快。 從太陽一出來直到半夜,牛津大街總是被婦女擠滿了的。這條大街上的舖子,除了幾個賣烟捲兒的,差不多全是賣婦女用的東西的。她們走到這做街上無論有什麼急事,是不會在一分鐘裏前挪兩步的。舖子裏擺着的花紅柳綠的帽子,皮鞋,小手套,小提箱兒……都有一種特別的吸力把她們的眼睛,身體,和靈魂一齊吸住。伊牧師的宗教上的尊嚴到了這條街上至少要減去百分九十九:往前邁一大步,那支高而礙事的鼻子非碰在老太太的小汗傘上不可;往囘一殺步,大皮鞋的底兒(他永遠不安橡皮底兒)十之八九是正放在姑娘的小脚指頭上;伸手一掏手巾胳臂肘兒準放在婦人提着的小竹筐兒裏,……。每次他由這條街走過去,至少囘家要換一件汗衫,兩條手巾至於「對不起,」「沒留神」這路的話,起碼總說百八十個的。 好不容易擠過了牛津圈了,他深深的吸了一口氣,說了聲「謝謝上帝!」脚底下更加了勁,一直往東走。汗珠子好像雪化了似的從雪白的鬢角兒往下流。 伊牧師雖然六十多歲了,腰板還挺得筆直頭髮不多,可是全白了。沒留鬍子,腮上刮得晶亮要是臉上沒有褶兒,簡直的像兩塊茶青色的磁磚。兩支大眼晴歇歇鬆鬆的安着一對小黄眼珠兒眼睛上掛兩條肉稜兒,大概在二三十年前稜兒上也長過眉毛。眼睛下面搭拉着一對小眼鏡,因爲鼻子過高的原故,眼鏡和眼睛的距離足有二寸來的;所以從眼鏡框兒上邊看東西,比從眼鏡中間看方便多了。嘴唇兒很薄,而且嘴犄角往下垂着一點。傳道的時候,兩個小黄眼珠兒在眼鏡框兒上一定,薄嘴片往下一垂,真是不用說話,就叫人發抖。可是平常見了人,他是非常的和藹;傳教師是非有兩幅面孔辦不了事的。 到了博物院街,他往左拐了去。穿過陶靈吞大院,進了戈登胡同。 這一帶胡同住着不少中國學生。 在倫敦的中國人,大概可以分作兩等,工人和學生,工人多半是住在東倫敦,最給中國人丟臉的中國城沒錢到東方旅行的德國人,法國人,美國人,到倫敦的時候,總要到中國城去看一眼,爲是找些寫小說,日記,新聞的材料,中國城幷沒有什麼出奇的地方,住着的工人也沒有什麼了不得的舉動。就是因爲那裏住着中國人,所以他們要瞧一瞧,就是因爲中國是個弱國,所以他們隨便給那羣勤苦耐勞,在異域找飯吃的華人加上一切的罪案。中國城要是住着二十個中國人,他們的記載上一定是五千;而且這五千黄臉鬼是個個抽大烟,私運軍火,害死人把尸首往床底下藏,強姦婦女不問老少,和作一切至少該千刀萬剮的事情的。作小說的,寫戲劇的,作電影的,描寫中國人全根據着這種傳說和報。然後看戲,看電影,念小說的姑娘,老太太,小孩子,和英國皇帝,把這種出乎情理的事牢牢的記在腦子裏,於是中國人就變成世界上最陰險,最汚濁,最討厭,最卑鄙的一種兩條腿兒的動物! 二十世紀的「人」是與「國家」相對待的:強國的人是「人,」弱國的呢?狗!中國是個弱國,中國「人」呢?是――!中國人!你們該睜開眼看一看了,到了該睜眼的時候了!你們該挺挺腰板了,到了挺腰板的時候了!――除非你們願意永遠當狗! 中國城有這樣的好名譽,中國學生當然也不會吃香的。稍微大一點的旅館就不租中國人,更不用說講體面的人家了。只有大英博物院後面一帶的房子,和小旅館,還可以租給中國人;幷不是這一帶的人們特別多長着一分善心,是他們吃慣了東方人,不得不把長臉一拉,不得不和這羣黄臉的怪物對付一氣。鷄贩子養鷄不見得他准愛鷄,英國人把房子租給中國人又何嘗是愛中國人呢。 戈登胡同門牌三十五號是温都寡婦的房子。房子不很大,三層小樓,一共不過七八間房,門外欄着一排綠柵欄。三層白石的台階刷得一釘點兒土也沒有。一個小紅漆門,門上的銅環子擦得晶光。一進門是一間小客廳,客廳後面是一間小飯廳。從這小飯廳繞過去,由樓梯下去,還有三間小房子。樓上只有三間屋子,臨街一間,後面兩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