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klumat Produk
Description
MAKLUMAT PRODUK
偷窺很有趣。 我想,犯法的事多半都很有趣吧,法律禁止大家做的事好像都有這樣的特質。 但是,偷窺是一種很奇妙的犯罪,它並不造成任何傷害。 隱私不像鈔票一樣,被偷了以後就少了一點。 繼承出租公寓的無業遊民,在東海大學附近貼起招租佈告。 他不要家世清白的乖乖牌學生、不要收支穩定的上班族、不要勤儉質樸的小家庭;他只要「正常人」,像任何符合正常定義,擁有混亂潛質的正常人,能滿足他偷窺正常面具下的黑暗面的正常人。 於是,一個房東,八個房客,六間房間,一堆秘密。人性潛在的可能性,令人無法預測每個房間到底還有多少隱私⋯⋯ 本書特色 終於,還是鑿開了人性的盡頭! 六間房間、八名房客, 平凡的惡意,不可告人的日常。 九把刀黑暗系代表作, 住在黑暗,邪惡與生俱來。 「隱私不像鈔票,被偷了以後就少了一點。 如果人類分成兩種,一種是偷窺別人的人,另一種是被偷窺的人,那我當然要做前者。」
九把刀 1978年製造於台灣彰化 自1999年開始創作,至今攻下82本書 監製電影「十二夜」、「等一個人咖啡」、「打噴嚏」、「黑的教育」 導演電影「那些年,我們一起追的女孩」、「報告老師!怪怪怪怪物!」、「月老」、「請問還有哪裡需要加強」 最笨的爸爸,最幸運的導演,有待更努力的作家
KANDUNGAN BUKU
楔子 有人說,真實的人性只存在於一個人獨處時。 在沒有人看見的角落裡,一個人會做出什麼樣的事,才是他真正的本性。 比如說,一個在學校表現優秀的小學生,如果下課後偷偷在鐵軌上排石,那麼他其實是個壞孩子。 又比如說,一個常常在街上痛扁老人的小流氓,如果私底下總記得買幾個肉包子餵野狗吃,那麼他到底還是個好人。 我無法同意。 如果真實的人性真的只存在於獨處時的自我,那麼,這種永遠不會表露在別人面前的自己,怎麼會是真實存在的呢?難道真實只需要自己同意就可以任性地存在嗎? 前些日子,我總覺得真實的自己是需要別人同意的。 有部在台灣被禁演的日本電影叫「大逃殺」,劇情大概是一群同班三年的高中生被變態的軍方拘禁在一座荒島上,分配武器後,被迫互相殘殺到僅剩一人為止,唯一的生存者方可離開島上,要不,三天的期限一到,所有裝置在眾人脖子上的頸環就會一齊爆炸。 可以想見的,這群平日交好的朋友開始殘殺彼此,刀來槍去地殺得一塌糊塗。我想,看到最後誰都會同意,真實的人性存在於人與人的互動裡。當別人拿槍指著你的臉,你一刀砍將過去,另一個人又衝出來向你們扔一顆手榴彈,大家就這麼激烈地相互印證對方真實的人性,倒下的弱者絕不會承認對方是個好人。 這個時候,誰來管你私下一個人的時候是不是個乖寶寶,因為威脅到我生命的可是活生生的、站在我面前的你。 所以說,真實的自己是不是存在於獨處的時刻並不是重點,而應該說,一個人無論如何都需要獨處,因為獨處可以釋放一個人不想在其他人面前釋放的能量,不管是好的能量或是壞的能量。每個人總有一些不想讓別人參與的時刻,例如用嘴巴自慰,例如趴在馬桶前研究昨天忘記沖掉的大便,例如穿著老婆的內衣在沙發上濃妝艷抹開演唱會等等,但如果硬是指稱一個人私底下的自己才是真正的他,恐怕誰也不會服氣。 獨處只不過是想喘一口氣,讓自己在跟其他人互動時,可以表現得更好罷了。 所以後來我才明白,真實的自己根本不存在。 有什麼樣的互動,就可能會出現什麼樣的自己,所以人性太難以捉摸了,人到底不是由一種叫真實的東西所組成的,要不,就是常常被不同的真實所構成,或者,真實其實是一種幻覺,都是被製造出來的。 什麼樣的人製造什麼樣的真實。 像電影「大逃殺」那樣的殘暴互動,就別指望有光輝的人性,而像「把愛傳出去」那樣的溫馨電影,就很難想像有壞胚子在電影膠卷裡頭跑來跑去。 太亂了。 有時候我連自己都說服不了自己。 如果真的有真實的自己,應該像鐵一樣堅固,不應該變來變去。 所以人根本只是在表演一段又一段的戲,每一段戲各有不同的自己,但要說其中某一段戲是「真」、某一段才是「虛應故事」,卻都太虛偽、太唯心了,也沒有意義。 所以我裝了針孔。 第一章 錄取的房客 每個人都有魔鬼的一面。 如果你自認沒有,那只是因為你不肯承認,或是還沒遇上夠讓你成為魔鬼的事罷了。 三年前,我從沒有兒女的大伯父那裡繼承了這棟老房子,屋齡三十多年,不算天台的話有五樓高,附有一個老舊的簡易升降梯,因為我大伯父在一場車禍中成了個瘸子。 平白繼承了這棟老房子,說不高興是騙人的,雖然它的位置在熱鬧的東海別墅區裡算是偏僻了點,但只要三分鐘就可以走到便宜小吃區,騎車五分鐘就可以到對面的國際街吃點好東西。 不用花任何代價就取得一棟宅子總是件好事,至少讓我這個只會做白日夢的中年人稍微像個樣子,不至於一事無成。 於是,我賣了大伯父的老賓士,再跟銀行借了幾十萬,將老宅重新整修一下,將幾間房間附上廁所、浴室,然後添了幾張床,刷刷牆壁之類的。 我決定無論如何都要將房子租出去,這輩子就靠收房租過日子。以前我老是羨慕別人可以靠收租快樂輕鬆地過日子,現在總算輪到我了。 修了房子,清出了幾間衛浴套房,二樓兩間房,三樓兩間房,四樓兩間房,五樓我一個人住,一樓則是客廳和公共廚房,天台上則有一台洗衣機和曬衣場。如果一間房間可以收租五千塊,我一個月的收入就有三萬塊,夠了,重點是我什麼事也不想做,最多偶爾幫房客修修水管、換換燈管,學學催租的技巧等等。 但很不幸,不知道是這間老宅外表太過老舊,還是大家都有房子住或怎麼的,我到處張貼租屋傳單後都沒有回音,有些貼在電線桿上的傳單還被警察拍照警告,我只好花錢夾報登廣告,卻也沒人理睬。 失望之餘,我只好嘗試降低登在廣告上的租金,從五千降到四千,再從四千降到三千五,卻還是一個人也沒有上門。 當這棟老房子是鬼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