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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禁忌森底」為棲息著強大魔物的S級指定區域,孤苦無依的孩童吉德在此靠著獵食魔物過活,度過了十年歲月。在那之後,不懂世故的吉德遭腐敗的王國騎士團擄獲,被迫聽令行事。然而王都的公會會長發現他的實力異於尋常,便將他挖角過來升為S級冒險者!?在冒險者公會的第一天──吉德按照原本騎士團的工作方式,連續三天不眠不休地完成了成千上百件的委託!?之後他也不斷發揮壓倒性的身體能力與魔法技術,解決一樁又一樁的任務。雖然吉德本人毫無自覺,但他的實力甚至凌駕了「人外魔境」的S級……!?破格新人冒險者的最強奇幻成名史,開幕!
文章试读
我叫吉德。 沒有姓,就只是吉德。 雙親既非貴族,也不是了不起的商人。應該吧。 為什麼說『應該』呢? 其實我對父母不太瞭解。 五歲的時候,父母帶我去森林,卻在那片森林裡被魔物吃掉了。 我聽父母的話逃走後,在森林裡活過了十年。 問我如何活下來嗎? 我把魔物殺來吃。 當然,我一開始很弱,只殺得死小動物或落單的哥布林。 味道是嗎? 不好吃啊。而且還吃壞肚子,上吐下瀉。 不過後來就漸漸習慣了。 隨著越來越清楚森林的地形,我不僅知道哪裡長了水果,也找得到甜美的果實。 雖然那些水果有毒就是了。 脫離森林大概是十五歲的時候。我終於回歸人類的村落了。 還記得當時大家都很怕我。 這也難怪。看到剝下魔物和動物毛皮拼接而成的衣服,任誰都會害怕吧。 雖然對我沒有敵意,但孩子們各個嚎啕大哭,有人更被我身上的味道薰得反胃嘔吐,最後村民們通報騎士團把我抓了起來。 你說我為什麼不辯解? 因為太久沒見到同類,我已經忘記該怎麼說話了。畢竟我最後一次說話是五歲嘛。 當時只顧著拼命活下去,根本無暇開口對話。 啊啊,這是我後來聽說的。 我也覺得奇怪。為什麼當初沒人來救我,在森林裡也沒見過任何人。 原來我所在的森林是S級指定區域『禁忌森底』。 待在那種地方竟然還能活下來,老實說我也很佩服自己。 同時也疑惑為何父母要帶我去那裡,落得被魔物吃掉的下場。 不過這些都過去了,再也無從得知。 以下才是正題。 被騎士團逮捕後,我住進設施裡當個聽話的囚犯,享有供餐及適度的運動──才沒這種好事。 不知道為什麼,騎士團叫我幫忙解決與鄰國之間的紛爭,或是討伐巨龍。 不過跟在森林裡經歷過的相比,這些根本不算什麼。 問題是每天都被迫做這種事情,嚴重時甚至一個禮拜都不曾闔眼。 哎呀,真的好辛苦啊。 嗯? 為什麼用現在進行式? 這不是廢話嘛。 因為我現在還隸屬於騎士團呀。 「吉德!你在發什麼呆啊!」 某人衝著我怒吼。 是我所屬的第一騎士團團長,蘭迪.伊斯拉。 金髮碧眼的他體格健壯,梳著油頭。 據說他曾一口氣打倒上百隻龍,帝國列強進犯時更單槍匹馬勇敢擊退敵軍,可說是名猛將。 「別以為可以待在我身邊就得意忘形了!!這次任務是為了國家!給我打起精神!!」 蘭迪每次說話總有固定套路。 第二句一定是為了國家。 唉…… 就算要盡忠報國,也不該這樣壓榨別人吧。 我們──已經不眠不休連續幹活三天了。 走在旁邊的騎士團團員們各個掛著黑眼圈,活像是要死不活的喪屍。 而且經過昨天的任務後,好幾十張熟悉的面孔都不在了。 也不曉得他們是被送進醫療班,還是被死神帶走。這些恐怕要等日後才會知曉。雖然很多事情都不會告知我們就是了。 啊啊,順帶一提,不眠不休工作的只限我們一般團員。 話雖如此,其他團員不是負傷送醫,就是依耗損的狀態輪替工作,就我一個人還安然無事。 團長蘭迪才剛跟我們會合。難得他會親自出馬,平常一個月頂多就見到他一次。 我大概猜想得到。 今天早上他一定是睡好吃飽,帶著滿滿的好心情來上工吧。 所以才能置身事外地對我們頤指氣使。 「父親大人,他們也操勞好幾天了,行進的時候就別……而且吉德已經明顯過勞了。至少讓吉德……」 此時,某人開口緩頰。 是第一騎士團副團長,席拉.伊斯拉。 這位美少女有雙湛藍的眼眸,頂著一頭及肩的金髮。儘管飽受日曬,依然掩蓋不了白皙的肌膚。 幾個月前加入騎士團後,眨眼間她就升上了副團長。 不僅實力傑出,速度更超越了人類這個『物種』的範疇。 順帶一提,我從未見識過他們團長、副團長級的實力。 因為每次奔赴前線的都是我們一般團員。 「說這什麼話。接下來正要開打呢。體力這麼虛怎麼行呢!」 「這個嘛……好歹我們也……」 「別瞎操心!就算這些傢伙不行,還有我們在。要見機出手!當然,這點我也不遑多讓。我同樣會伺機而動。」 蘭迪自信滿滿地說。 唉…… 下次要何時才能睡啊? 這個騎士團太黑心了。 ◇ 之後過了一個禮拜。 老實說,第三天之前還有種度日如年的感覺,不過第四天起時間就過得飛快。 回過神來時,往往我已經躺在床上呼呼大睡了。現在正是這個狀態。 我很少回來這個房間,窗邊長滿了青苔。通常每間房間都住十人,唯獨我分配到專屬的小房間。 印象中是席拉幫忙說情的。 『您太壓榨吉德了!人家確實有實力,應該要拿到合理的報酬……至少請給他一個能夠獨自放鬆的空間!』 諸如此類。 雖然很感謝她的好意,但因為沒什麼時間打掃,以前共用房間有同居人幫忙管理反而還比較好。 如果是沒耐性的人,來到這房間恐怕撐不了十分鐘吧。房內散發霉味,稍稍走動就塵埃飛揚,窗邊還長著茂密的苔癬。